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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化关于投资企业(项目)审批代办服务的工作实施细则(从府办[2013]36号)(摘要)

     (一)本细则所称的“代办”,是指从化代办中心根据符合代办条件的投资企业(项目)单位提出的符合代办范围事项的申请,指派专门人员(下称代办员)无偿提供协助办理的一种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。

     (二)代办项目范围:从化区域范围内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属从化本级审批、核准、备案、审核转报权限范围的投资项目(不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)。

     (三)项目代办的主要事项:

      1、符合条件的新办项目从落户(从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)到竣工投产(开业)阶段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,具体事项详见《从化投资企业(项目)审批代办服务申请表》(附表);

      2、符合条件的增资扩产、转型升级项目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
      项目单位可根据需要,自主选择全程委托代办或部分委托代办(一项或多项)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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